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内房屋承租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20 17:20:46  发布人:国资处  浏览量:907

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将学校沛县校区和泉山校区内商业区部分门面房屋向社会公开进行承租招标,欢迎有意参加投标承租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报名。现就门面房屋相关承租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编号: 徐生采(2022xzsw0808

二、房屋基本情况

沛县校区和泉山校区共有6间门面店出租,具体情况如下:

1.沛县校区房屋出租地点,位于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沛县校区内(原沛县张寨中学)。拟出租房屋位于校区内综合楼一楼东部,依次编号为1号店、2号店、3号店、4号店。各房屋使用面积均约22平方米。

2.泉山校区房屋出租地点,位于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泉山校区,拟出租房屋位于该校区商业区内,依次编号为北2号店,南5号店,详见泉山校区门面店位置图。各房屋使用面积均约25平方米。

3.房屋内部水电设施齐全,其水电费按月与学校结算。

4.房屋地点:分别位于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沛县校区和泉山校区内,详见门面店位置图。(附:商业区门面店拟出租房屋位置示意图)。

三、房屋承租期限及经营项目类别

(一)房屋招租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631日,招租期两个年度,实行一年一签。租赁期结束后重新招标。

(二)承租经营项目类别

房屋承租用于经营的项目范围必须符合师生人群消费需求,方便学生生活、内容健康向上的经营项目。

1.沛县校区可以承租经营的项目

项目一:校园理发店(1号店)

项目二:水果店(2号店)

沛县校区3号店、4号店可以投上述项目一、项目二约定的其他承租经营项目。

2.泉山校区北2、南5不接受投租水果、奶茶、理发等目前正在经营的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

3投租人不得经营与学院内的超市、食堂经营项目发生重叠和冲突的项目,不接受投租经营餐饮及现加工食品项目。因房屋间数有限,学校将根据投租情况结合服务师生的需求确定最终房屋承租经营项目。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1.   投标人及从业人员须年满18周岁以上,有合法身份证明。

2.   经营项目人员符合相关项目的健康要求和卫生标准,要有个人的有效健康证明。

3.   依法经营,按章纳税,自觉遵守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和教学秩序。

4.   必须承诺严格按照投标的经营或服务项目范围开展业务。

5.   房屋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转让、转租。

6.   中标人如需进行房屋装修装潢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确保房屋安全,否则责任自负。装修装潢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甲方不予补偿。

五、招投标相关说明及要求

1.   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经营项目并报价,报价情况将作为评标依据之一。若投标报价上虚高,与学生消费水平不符,将作为废标处理。

2.     本项目每个门面店收取标书及服务费200元。投标人必须提前缴费,缴费证明和报名确认函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xzswgzc@163.com)。转账时请务必在(用途/摘要/备注)上注明(服务费+项目编号)。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名称:江苏银行徐州科技银行

银行账号:60200188000406012

地址:徐州市三环西路297

3.   现场勘察

学校组织报名合格供应商统一进行场地勘察,未参加本次勘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投标资格。不接受迟到的供应商勘探现场。

勘察时间:2022825日下午14:00在泉山校区后勤服务处办公楼集中签到,勘察泉山校区;

2022825日下午16:00在沛县校区办公楼(原沛县张寨中学)集中签到,勘察沛县校区。

勘察现场联系人:刘老师  13852090518

4.   每投标人仅限承租一间房屋。

5.   开标前,投标人应缴纳 壹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10000元),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个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或个人的保证金于开标后一周内到学校财务处凭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办理退还手续。

6.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注明详细的经营范围或服务项目内容,并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将依据投标时提供的经营范围或服务项目内容进行监督管理。

7.   如果投标单位所列的经营范围与学校食堂、超市及其它经营网点有冲突的,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8.   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原件、独立法人资格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有单位鲜章,个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9.   中标后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经营管理费。

10. 解除合同时中标方所有物品、设备应无条件退场,逾期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六、投标人须知

1.   中标个人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复印件上交学校后勤管理处膳食科。若在规定期限未能办齐相关手续,则视为违约,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管理费。

1) 从业人员与所投标书人员不符或有虚假者;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出现食品安全、消防、治安等重大事故;

4) 中标人经营项目与投标书中注明的经营范围或服务项目不符、擅自扩大经营项目范围的情形。

3.   履行合同期间,因中标人个人原因中途退出,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只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管理费不予退还。

4.   如遇校方规划调整,学校将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无条件配合学校安排。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管理费。

5.   未经管理方同意不准转租、分租、转借、违反法律校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要求、拖欠费用、店外经营、超范围经营(解释权在学院)不服从管理等情况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直至终止合同的处理。

6.   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销售香烟、酒类。若发生兜售香烟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违约经营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止合同。由此产生所有后果由中标自己承担。

7.   承租人除做好经营场所内部卫生外,落实“门前三包”,即门面整洁、门前环境卫生整洁、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七、投标人承诺

1.依法经营,按章纳税,自觉遵守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和教学秩序。

2.必须严格按照投标的经营或服务范围开展业务。

3.该房屋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转让。

4.内部装潢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八、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单位和个人必须于2022830日下午14:00-14:30之间前将标书签字盖章密封件送到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

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628918


2022820


附件:

1、房屋位置图.doc

2、报名确认函.doc

3、投标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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